《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即我們所說的中國版CRS。是為了履行《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規定的義務,規范金融機構對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盡職調查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由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于2017年5月19日發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據《管理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對在金融機構新開立賬戶被識別為非居民個人或企業的,金融機構應當報送所需信息,開展盡職調查;對符合條件賬戶,金融機構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涉稅信息盡職調查。
什么是非居民金融賬戶?
非居民和居民,是指稅收上的稅收居民或非稅收居民。例如,你常年居住在中國,有中國境內戶籍,你就是居民納稅人,你的全球收入有申報和繳納中國稅的義務。而非稅收居民,如果你不是中國人,但在中國臨時工作就業,這就屬于中國大陸的非居民范疇,如果你在中國大陸的銀行開戶存錢,銀行就需要把存款信息披露給你所屬國家的稅務機構。中國的移民獲得其他國家的永久居留權或綠卡,在中國實際上也可以被視為非居民,金融賬戶信息也是需要交換的。
什么是CRS?
說到CRS,我們先回顧一下美國《海外賬戶稅收法案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又稱肥貓法案),這是美國于2013年3月制定的稅務法案,并于2014年7月生效,其目的在于防止美國納稅人利用海外金融賬戶而不遵守美國納稅義務。
美國是最先實行全球征稅的國家。【肥貓法案】是美國打擊海外避稅、偷逃稅行為的國內立法。法案本身并不具有征稅功能,其功能旨在查明美國納稅人的離岸財產,防止美國納稅人掩飾海外資產,繼而逃稅。
而CRS的概念即來源于美國的【肥貓法案】。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報準則”,它是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推出的,目的在于通過加強全球稅收合作提高稅收透明度,打擊利用跨境金融賬戶逃避稅行為。
中國制定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與CRS的關系是怎樣的呢?
2014年9月,我國在G20層面承諾將實施由G20委托OECD制定的AEOI標準(AEOI標準主要包括主管當局間協議范本Model Competent Authority Agreement,簡稱MCAA注1;和統一報告標準CommonReporting Standard,簡稱CRS注2),承諾首次加入對外交換信息的時間為2018年9月。2015年7月,《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由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批準,已于2016年2月對我國生效,為實施AEOI標準奠定了多邊法律基礎。2015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稅務總局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為我國與其他國家(地區)間相互交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提供了操作層面的多邊法律工具。
多邊交換信息協議達成,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對要交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的收集工作。此次國稅總局發布的管理辦法,即為金融機構履行盡調程序收集中國非居民賬戶信息,提供法律依據和操作指引,也就是所謂的中國版CRS。
《管理辦法》的出臺主要影響兩類人群:一類是在中國持有或控制金融賬戶,且其涉稅信息將參照《管理辦法》申報回其稅收居民所在國的非中國稅收居民;另一類為其在中國以外國家或地區持有或控制金融賬戶,且涉稅信息將參照該國家或地區的CRS國內法申報回中國的中國稅收居民。
綜上所述,作為中國稅收居民的您并不需要過多關注中國版CRS;但是,中國版CRS中明確規定了中國金融機構的盡職調查和報告制度;所以,作為金融機構的您,需要配合國家政策的號召,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賬戶信息的報送工作,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于2018年5月31日前完成注冊,并完成第一次報送,在未來每年5月31日之前完成當年申報;所以,第一次信息報送,您錯過了嗎?
注1:MCAA是規范各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之間如何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操作性文件,以互惠型模式為基礎,分為雙邊和多邊兩個版本。
注2:CRS規定了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外國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賬戶信息的相關要求和程序,對需要履行識別和申報信息義務的金融機構,需要申報的金融賬戶類別,金融機構需要履行的盡職調查程序提出了具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