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知名影星天價罰單的塵埃落定,一場席卷整個影視行業的稅務大稽查也迅速拉開了序幕。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影視行業稅收秩序有關工作的通知》(稅總發[2018]153號)規定,從2018年10月開始,到2019年7月底前結束,按照自查自糾、督促糾正、重點檢查、總結完善等步驟,逐步推進規范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工作。
近年來,我國影視行業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款等問題,既破壞了社會公平正義,也損害了行業形象,影響了行業健康發展。
稅收收入是我國財政收入最主要的來源,是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向企業和公民征收的,以此來解決國計民生、收入分配等問題。然而,因為一些演員明星的偷逃稅款,國家稅收收入流失了多少呢?
通過網絡公布的2018年演員片酬排行查到,知名演員接一部電影的片酬大概在3000萬,假設以不含稅價3000萬簽合同,正常程序下需要繳納的稅款如下:
1)增值稅=3000萬*3%=90萬
2)城建稅=90萬*7%=6.3萬
3)教育費附加=90萬*3%=2.7萬
4)地方教育附加=90*2%=1.8萬
5)個人所得稅=3000萬*(1-20%)*40%-0.7萬=959.3萬(支付給自然人,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正常情況下,演員一年拍一部3000萬片酬的電影,需要向國家繳納的稅款是1060.1萬元,占總片酬的35%。
但如果以“陰陽合同”的方式,陽合同以不含稅價1000萬的金額向稅務機關備案,其余2000萬通過其他方式給到演員,那么繳納的稅款金額就大不同了:
1)增值稅=1000萬*3%=30萬
2)城建稅=30萬*7%=2.1萬
3)教育費附加=30萬*3%=0.9萬
4)地方教育附加=30*2%=0.6萬
5)個人所得稅=1000萬*(1-20%)*40%-0.7萬=319.3萬(支付給自然人,屬于勞務報酬所得)
綜上可見,通過“陰陽合同”,最終繳納的稅款只有352.9萬元,僅占總片酬的12%,最終個人逃避繳稅收入高達707.2萬元。
浙江省稅務局已接到上級通知,自查自糾階段將于2018年12月30日截止;僅3天內已有17位藝人被約談,約談補稅的工作室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稅務上門輔導、檢查,于2019年1月起至2019年3月截止,不僅需補繳費用、滯納金和罰款,可能會涉及刑事處罰;橫店實驗區已收到稅務通知,工作室需要按2016年至2018年三年總收入的70%(最少)按個人勞務計算稅款;總體來說,補繳稅款需要按工作室總收入的20%左右計算。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章第六十三條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帳簿、記帳憑證,或者在帳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者進行虛假的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是偷稅。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醒大家,無論什么行業,實現利益最大化可以理解,但實現方式一定要仔細斟酌,要分清合理避稅與偷逃稅的區別;合理避稅是合法的,而偷逃稅就是對法律的無視,是主觀惡意逃避納稅義務,是違法行為,嚴重者要受到刑事處罰;所以千萬不要心存僥幸,違法行為最終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